國內

賽沙迪控失信洗黑錢等案 移交高庭審理

(八打靈再也30日訊)地庭裁定麻坡區國會議員賽沙迪被控4項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的案件,將正式由地庭移交至高庭審理。

馬新社報道,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今日通知地庭,指高庭在11月25日已批准將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審理,法官阿祖拉隨後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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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沙迪的代表律師哥賓星表示,高庭批准案件由地庭移交高庭審理的文件,已經以電子文件的形式准備妥當。

28歲的賽沙迪共面對4項控狀,其中失信控狀指出,時任土著團結黨青年團長的賽沙迪受託保管土青團的資金,並於2020年3月6日,在位於吉隆坡Jalan Stesen Sentral 2的聯昌銀行大廈的底層,在未獲土團黨最高理事會批准下,通過聯昌銀行000108編號的支票,提取100萬令吉,犯下了刑事失信罪。

兩項洗黑錢控狀指出,賽沙迪各別將兩筆源自不法活動的5萬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馬來亞銀行伊斯蘭銀行戶頭,轉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託基金賬戶。

另外,賽沙迪也被控於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21日,在位於吉隆坡Taman Pandan Jaya的馬來亞銀行,不誠實挪用第14屆全國大選競選活動的12萬令吉獻金,該筆獻金是透過隸屬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馬銀行戶頭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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