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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視頻免准證 這個轉好

(布城24日訊)通訊及多媒體部長拿督賽富丁宣布,所有社交媒體用戶,包括自媒體,可如常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制作和上傳影片,無須向大馬國家電影發展局申請准證,也不必擔憂會受對付。

賽富丁是今日出席內閣會議後,通過文告發布上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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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媒用戶可以自由使用現有的平台如TikTok、Youtube等,包括像往常一樣製作和上傳視頻,無需申請執照或擔心被大馬電影發展局(FINAS)提控。”

他重申,政府將考慮當前的情況,修改1981年國家電影發展局法令(244條文)。

他在文告中也進一步說明,除了上述決定,內閣今天也決定根據時下情勢,將在不久修訂《1981年國家電影發展局法令》。

“內閣也議決捍衛媒體自由,以及個人使用社交媒體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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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議決捍衛媒體自由

他也重申昨天傍晚的文告說法,即國盟政府不曾,也無意動用國家電影發展局法令來鉗制社媒的個人自由。

“一如6月20日的宣布,通訊部已經開始重新審視隸屬於它的各項法律。”

賽富丁昨日在國會下議院的部長問答環節中,回應黃書琪的口頭詢問時表明,無論主流媒體或個人媒體都在電影發展局法令管制底下。

這番言論引來在野黨和民眾的強烈批評。

他隨後發文告澄清,政府無意援用該法鉗制社媒的個人自由。他表示,當初立法時,完全沒有如抖音、YouTube等等之類的社交媒體平台,因此認同有必要改善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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