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哈密:防範悲劇‧內安令維護秩序和平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內政部長拿督斯里賽哈密強調,內安法令過去是用來對付異議分子如共產黨,現在則用來處理威脅公共秩序及和平,是一種防範性的法令。

“內安法令不是在發生悲劇後才出現,而是在還未發生任何事故之前就要發揮作用。不論大家發覺與否,自獨立以來,內安法令維護著我國公共秩序及和平,這就是它存在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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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目前仍有許多人仍視內安法令為不公平及含有政治因素的法令一事,賽哈密接受《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表示,內安法令一般上被認為是在內政部長權限下,可以在不必審訊的情況下扣捕人的法令。

不過,他強調,很多人卻忘記此法令有兩大重要的部分,其一就是第73(1)條文。

“這條文賦予警方權力採取防範行動,即扣留任何被懷疑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人,24小時、兩天或一週,最多60天。如果警方在這期間無法證明有關扣留者有威脅性,警方可以釋放有關人士。這完全視乎警方的判斷力。”

賽哈密解釋說,這與因為犯罪、在刑事法典或煽動法令下被扣留無關,扣留的地方也不同;罪犯被關在扣留營,內安法令扣留者卻被關在個別扣留室。他們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見家屬或法律代表,釋放出來後不會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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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無需獲部長批准放人

他指出,警方將通知內政部長有關援引內安法令捉人的事,不過,警方可以無需獲得部長批准而釋放扣留者。

因此,他重申,許多相關問題應該直接向警方提出,部長並沒有相關的資料。

詢及如何依據情況來決定使用內安法令時,賽哈密無奈地說,如果人民產生疑惑,這表示我國防衛部隊無能力做好他們的工作,導致人民每天發出不同意見。所以,他提醒人民,勿忘記國防衛部隊一直都在維護著我國安全。

“近來我們也看到國防衛隊首長發言,就知道他們對局勢發展表示緊張。我國一向採取防範措施,才能維護今日的和平穩定。”

他表示,警方是在考慮各方因素後才採取行動,雖然引起人民爭議,但也不能否決他們維護和平穩定的意願。

擔心破壞國家

支持內安法令

內政部長賽哈密說,除了反對的聲音,也有人支持內安法令,他們不分種族、文化或宗教,只擔心這國家造到破壞。

“國際組織指馬來西亞政局不穩,導致外資流失等消息,難道不是對馬來西亞造成威脅嗎?所以警方必須在情況惡劣之前採取行動。”

他是針對政府是否不理會人民反對內安法令的聲音的問題,如此回應。

詢及有人認為扣捕《星洲日報》記者陳雲清是基於保護她的說法並不合理時,賽哈密說,個人安全是許多問題的答案,以此案來說,警方針對她的文章,是否擁有其他議程影響到國家安全。

“如果警方要扣留其他人,就要從寫文章的人開始,就如扣捕政治人物和律師,通常都會引起公關注。”

有關前首相署部長拿督再益因為反對內安法令而辭職一事,賽哈密認為,每個人都有他的看法,當他不能認同團隊內多數人的意見時,就唯有離開。

“在敦馬哈迪時代,他就說過,如果任何內閣成員不支持內閣決定,最好的辦法就是離開政府。我想再益的決定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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