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購物中心零售業協會 吁政府檢討零售業SOP

(八打靈再也17日訊)購物中心和零售業協會發表聯合文告,籲請政府馬上檢討零售業的相關標準作業程序(SOP),重建民眾的信心,避免引發恐慌,導致商店倒閉、破產和失業等問題湧現。

重建民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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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文告聲稱,因冠病疫情讓大家飽受壓力,政府應鼓勵一家大小可一起進行活動(因為他們住在一起已在家中近距離接觸);因此,限制兩名家庭成員採購的規定違反了全球各國的普世標準,畢竟同一家庭是屬於一個風險群體。

文告表示,一方面只允許兩人外出採購,卻又允許一輛車可載3人、一張桌子可坐4人,這些都是互相沖突的規定。

文告希望,這些互相抵觸的規定可盡早獲檢討,以1公尺人身距離作為基礎條件,及同住一起的家庭為一個單位,列入在新的SOP內。

文告建議政府,可考慮以家庭為單位的特別安排,例如一個家庭可一起購買電影戲票、可到訪主題公園、一起在餐館用餐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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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聯合文告的包括大馬購物中心協會(PPK)、大馬零售商協會(MRA)、大馬零售連鎖協會(MRCA)、土著零售商組織(BRO)、峇都路零售商協會(BARRA)和印度清真寺商業協會(MIBA)。

聯合文告提到,政府在11月12日發布的SOP需再作出改善和厘清一些模糊點,以避免執法官員可主觀詮釋,有關執法人員在爭議的情況下開出1000令吉罰款的報道日漸增加,導致了不必要的憂慮和恐慌。

文告說,上述情況已導致民眾避免前往購物中心、零售商店和餐館,令業者顧客大幅減少,生意變差,進一步發生倒閉、破產和裁員問題。

8項SOP須檢討

購物中心和零售業協會組織也一一列出,認為需給予檢討的SOP,當中包括一、在“購物中心、超市、百貨公司、藥劑行、服裝店、便利店和迷你超市的業者須登記和下載MySejahtera手機應用程式(SOP第一頁)。這是否意味SELangkah或其它二維碼已不能使用?若地方政府指示使用這些程式,是否可列入SOP中?

二、SOP闡明,只需在購物中心入口處測量體溫,但在服飾店的SOP中卻又列明需測量體溫,是否非設在購物中心內的服飾店才需測量體溫?如果是,在SOP中須給予列明,避免執法時的不同詮釋及對業者、民眾造成不必要的騷擾和恐懼。

三、第三頁的服飾店SOP中闡明,店內須保持1公尺人身距離。意味著一個人的前後左右須有1公尺人身距離,上述協會建議SOP說明是4平方公尺人身距離,而非由執法人員以肉眼判斷店內“過度擁擠”,通過店內面積決定店內可容納人數,至於店外的人數管制則交由建築物業者處理。

四、在購物中心的SOP中列明,只需要在入口測量體溫即可。

五、協會建議,在餐館的SOP中(第四頁)闡明“保持1公尺人身距離”,是可依據店內大小而確定可容納人數的標準,而非不論桌子大小就規定一桌僅限4人這種一刀切的規定。協會認為,相同地址的一個家庭可在同一桌子用餐,無需保持1公尺人身距離,因為他們已在同一屋簷居住及經常近距離接觸。

六、協會建議,執法官員不能單憑肉眼來決定一個建築物“過度擁擠”,而是採用每人4平方公尺計算可容納人數。

七、目前僅憑執法官員主觀判斷“過度擁擠”的情況,而且每人可被罰1000令吉罰款是非常不公平的,一名先進店的顧客在當時並不擁擠,後來才變得擁擠;該顧客是否應在發現擁擠時,但又還未用餐完畢就要先離開呢?

協會認為,比較符合邏輯的做法是,以店內的面積加上每人保持4平方公尺的標準計算可容納人數,在入口處展示可容納的人數。

“在門口測量體溫和確保顧客掃描二維碼的員工是否計算在內?若店內過度擁擠,應只需要開罰單給沒控制人數的業者,而非無辜的顧客。”

八、在冠病疫情期間,全球都以一個家庭單位作為一個通用單位,因為同住一屋的家庭成員日常接觸而面對相同風險。此政府可考慮以家庭為單位的特別安排,例如以家庭單位計算可購買電影戲票、可到訪主題公園、在餐館用餐等規定。

目前的SOP規定一個家庭只能有兩人購買日常用品,但通常一個家庭有超過兩人需外出工作、上課(當學校開學時)、到餐館用餐,此情況該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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