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質疑蘇萊曼受委主控官 下月18聆審納吉申請

(吉隆坡29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被控在SRC國際有限公司弊案中濫權、失信與洗黑錢案,納吉挑戰資深律師拿督蘇萊曼受委為此案主控官不符合法律程序的申請,高庭今日擇訂於12月18日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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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莫哈末納茲蘭也將於當天,針對控方要求獲得更多文件,即證人供詞的申請,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並諭令控辯雙方提前交換書面陳詞。

在這之前,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聲稱,控辯雙方必須針對這兩項申請進行冗長的口頭陳詞,要求法庭另擇他日聆審。在擇訂日期時,納茲蘭提醒沙菲宜,之前曾告知法庭他將於12月去旅遊,沙菲宜說,他因為早前被控洗黑錢,國際護照已交給法庭保管,哪裡都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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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這番說話,隨即引起一陣哄堂大笑。

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於8月31日宣布,委任蘇萊曼和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負責納吉及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弊案相關的案件。

沙菲宜質疑蘇萊曼的委任不符合法律程序,並要求對方出示委任狀,蘇萊曼則強調其委任狀在官方機密法令下被列為機密文件。

過後在庭外受詢時,沙菲宜說,這是全世界首宗個人的委任狀被視為機密,並受到官方機密法令的保護。

“如果蘇萊曼出示委任狀,並讓我們感到滿意,那就沒問題。在他出示之前,我們會挑戰他的委任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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