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混淆不明確‧月亮促闡明石油稅課題

(吉隆坡)回教黨上議員慕達斯說,由於資料混淆不明確,她要求政府說明吉蘭丹石油稅課題,並向中央政府追討逾20億令吉的石油稅收。

“首相署及國家統計局針對吉蘭丹3海里外的油井數量各執一詞,無論是油井數量,石油及天然氣收入等資料都出現2個版本,這讓我們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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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週三,4月28日)在公正黨上議員賽胡先阿里及阿末胡先的陪同下,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說,首相署週二(4月27日)向他提供一份書面答案,指吉蘭丹海域有一座能生產石油與天然氣的油井。

從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該座油井已生產了總值1億4770萬美元的石油與天然氣,而國油在扣除石油稅,承包商及研發等費用後,獲得總值2131萬美元的盈利。

不過,國家統計局在一份誌期2009年3月16日的報告中則稱,根據國油報告,吉蘭丹在2006年的礦業收入是26億令吉、2007年則達27億令吉。

“這也意味著從2005年起,吉蘭丹便對國家石油業作出貢獻,那麼,吉蘭丹就應該從那時開始獲得總值1億3100萬令吉的石油稅;2006年應得的石油稅則是1億36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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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國家統計局報告表指出,綜合各石油公司的意見,吉蘭丹海域將持續生產石油,這也意味著,吉蘭丹所應獲得的石油稅已逐年增加。

“不過,由於資料混淆不明朗,我們也無從估算丹州政府所應獲得的石油稅,粗略估計,中央政府迄今已拖欠丹州政府逾20億令吉的石油稅。”

較早前,政府以吉蘭丹的油井是在3海里以外為由,宣稱丹州無權徵收石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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