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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長:符合條件公司 行管令期間可續營運

(布城1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亞历山大說,配合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宣布延長行動管制令兩周至4月14日,符合條件的公司將獲得該部批準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繼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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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消部之前批準可以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繼續營運的公司,包括生產商、批發商、運輸、零售和電子商務等,將獲準繼續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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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行動管制令期間營運的細節,如營運時間及人數等,都得遵從國家安全理事會、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指令。”

 

須提供貿消部批準信函副本

 

亞历山大在所發出的文告中,希望業者可以給予全面的配合,在行動管制令期間遵守所有已定下的營運條件。

 

他指出,貿消部所發出的批準信函只涉及食物供應及醫藥領域;而與食物供應及醫藥領域相關的物流、運輸服務及相關輔助領域也獲允許繼續運作。”

 

“在申請於行動管制令期間繼續營運的信函中,有關公司必須列出涉及的員工,如果獲得貿消部批準,即是只有在信函上獲批準的員工可以上班。”

 

他說,僱主必須提供貿消部批準信函的副本,包括員工名單附件給予涉及的員工,讓他們可以順利的抵達工作場所、運輸貨品及回家。

 

欲知更多詳情,民眾或業者可以聯絡貿消部貿易分布與領域服務(SPIP)秘書處, 03- 8882 5881/ 5905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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