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靈再也22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說,任何對該部執法行動不滿的商家,可以向衛生部縣衛生局提出上訴,由該局作出進一步的考量。
該部發文告指出,該部了解到社交媒體和新聞網站最近對於該部執法組對商家和商店採取行動的事情。
Advertisement
“貿消部採取執法行動時,是根據業者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在研究國安會擬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和冠病智能管理系統(CIMS)3.0的登記之後,決定所採取的行動。”
文告說,政府宣布從6月1日至14日全面封鎖後,又再延長至6月28日,貿消部的執法行動是在1988年傳染病控制及防範法令(342法令)下進行。
“貿消部勸請商家遵守政府制定的SOP,包括準備有效的文件,以讓該部執法官員檢查。”
文告指出,如果業者還未獲準營業,可以聯絡該部提出申請或者取得詳情,聯絡電話號碼為03-8882 5881/5905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ADVERTISEMENT
文告說,他們也可以聯絡貿消部在各州的辦公室以尋求協助,所有商家受促瀏覽貿消部官網(www.kpdnhep.gov.my)以獲取最新及真實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