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馬地方

貼文侮辱元首 電召車司機罰款7000

(吉隆坡7日訊)27歲電召車司機因在社交媒體上涉侮辱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遭地庭判處罰款7000令吉或坐牢6個月。

據《馬新社》報道,被告蘇法茲林以“Fazrin Ismail”或“@Fazr_Ismail”為名,在下午1時55分,於推特發表了含侮辱元素內容,意圖傷害他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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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鏈接於今年1月8日下午4時30分,在武吉阿曼刑事調查局網絡罪案及多媒體調查組辦公室被讀取。在法官艾溫面前承認有罪的被告,被指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33(3)條文被治罪;若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坐牢長達1年或兩者兼施,及若重犯,每一天罰款1000令吉。副檢察官諾達雅娜要求法庭施以具懲戒作用刑罰,確保民眾獲教訓並不會重犯同樣的錯誤。她強調,我國人民雖然擁有自由言論空間,卻須尊重王室。沒聘用律師的蘇法茲林則在庭上要求輕判,因為他來自困難家庭。

他同時也向全馬人民道歉,表明本身醒悟及對自己的錯誤感愧疚。

據知,蘇法茲林曾在去年8月27日因同樣罪行面對4項控狀,並被判罰款1萬6000令吉或坐牢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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