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賣罰款判監 13物品列新春統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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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蘭.汝來5日訊)從2月10日至21日期間,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將把13樣商品物品列為新春佳節統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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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部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宣佈,13樣統制品包括活雞、標準淨雞、超級淨雞、A級、B級和C級雞蛋、中國及印尼入口包菜(除了北京包菜)、中國進口蒜頭、白鯧魚、明蝦、花肉及上肉。

 

韓沙再努丁今日在農曆新年統制品記者會上指出,佳節統制品涉及半島91個地區、砂拉越31個地區、沙巴27個地區及納閩一個地區。

 

他提醒,商家必須以較低價格或不超過頂價來售賣統制品,並貼上粉紅價格標簽,以區分其他商品。

 

任何違反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的商家,可面對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沒採用粉紅色標簽者,將可面對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接獲最高5000令吉傳票;公司則罰款2萬令吉或接到最高1萬令吉傳票。

 

韓沙再努丁強調,貿消部將會積極監督及保障消費者,避免商家趁機牟利。

 

消費者及商家可以到貿消部官網www.kpdnkk.gov.my檢查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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