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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21年 王岐山大管家受賄3億

(北京27日訊)前中共中央巡視組副組長董宏昨天在青島受審,檢方指控他貪腐長達21年,受賄金額高達4億6000萬元人民幣(約2.97億令吉),外界預料將重判。董宏曾長期追隨中國國家副主席王岐山,被視為他的“大管家”。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在1999至2020年,董宏利用擔任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組成員、海南省委副秘書長、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前中央文獻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開發、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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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的起訴,董宏在上述期間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的財物共計4億6000餘萬元。

報導指,檢察機關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董宏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擇期宣判。

今年4月遭開除黨籍

中共中紀委今年4月開除董宏的黨籍,並公佈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多項罪狀。現年68歲的董宏曾任中共元老薄一波的秘書,2000年以後跟隨王岐山至多地任職。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之後,王岐山晉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並出任中紀委書記,董宏也出任副部級巡視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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