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不能輪替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終在他即將引退前,落實他當初上任時對國人許下的諾言,在國會下議院提呈法官任命委員會與反貪污委員會的兩大重要法案,以顯示政府對司法改革及肅貪的決心與毅力。

首相的這個舉動,無疑為近來提振不起民心的氛圍帶來一股清流,民眾都希望首相的這兩劑猛藥,能有助大馬恢復司法威望,鏟除貪污,塑造清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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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說:“公務員應做為人民的表率”,但人性本貪,許多公務員容易在抵擋不住誘惑下“行差踏錯”,以致貪污索賄事件常有所聞,也形成了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的畸形官場文化。

這也是政府長期以來,受到人民唾棄與不滿之處,民眾認為,政府在肅貪方面欠缺魄力與積極,如今在首相踏出第一步後,民眾都希望國會能儘速通過有關法案,早日挽回人民對政府與司法的信心。

不過,在“去貪防腐”這條路上,成立這兩個委員會只是一個開始,日後委員會的操作與執行力,仍有待觀察。

事實上,大馬在反貪污方面所下的努力並不遜於其他國家,特別是在法制方面,大馬也設有反貪污法,然而,當局常因執法不嚴,以致貪風難抑,腐敗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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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近來反貪污局動作頻頻,且有不少大官落網,但結果會否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抑或是最後來個“捉大放小”或“捉小放大”,這是人民最不願看到的,只是“演演戲”,則有待觀察。

其實,不管任何大小事件,政府都應該嚴厲查辦,才能起到警愓作用,否則將會不斷循環重演。就以今年308大選後,出現政黨輪替執政的州屬來說,新執政團隊上任後即聲明將嚴防貪腐弊案,但最近卻傳出有新任議員行賄貪污的消息,雖消息未經證實,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這也說明了,前者不辦,後來者便有樣學樣。因此,新執政者不只要嚴防貪腐,還要嚴查前朝累積下來的弊案,這並非是秋後算賬,而是立下典範,杜絕在任者重犯的問題,政黨可以輪替,但貪腐不能輪替。

打擊貪腐,朝野都須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整肅官箴,達到清廉執政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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