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貪污及串謀案表罪成立 邦莫達夫婦再暫緩自辯

(吉隆坡3日訊)高庭今日再度批准貪污和串謀表面罪名成立的京那巴登岸國會議員拿督斯里邦莫達夫婦,暫緩自辯。

司法專員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是批准邦莫達和其妻子拿汀斯里芝芝依潔蒂的律師阿迪慕蘭,所提出的暫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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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慕蘭較早前告訴法庭,其兩名當事人要求暫緩自辯,直至他們倆向上訴庭所提出的上訴有結果為止。

直至上訴有結果

主控官莫哈末蘇比安副檢察司不反對邦莫達和芝芝的申請。邦莫達夫婦原定從今日起在地庭法官羅茲娜面前自辯。

這是邦莫達和芝芝第二次暫緩自辯,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已在去年9月23日批准他們暫緩原定當天進行的自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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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哈在去年12月9日駁回邦莫達和芝芝尋求檢討表罪成立的申請,他們不服裁決提出上訴。

另外,阿迪慕蘭稍後告知羅茲娜今日的高庭裁決,並表示其當事人的上訴已定於1月25日進行案件管理。

不過,羅茲娜提醒各方設法確保此案能夠馬上審理。

“案件還懸而未決,沒有盡頭,我肯定被告也急著要知道裁決。不過,法庭展延今日的庭審,原定1月9至13日的審訊日期取消。”

羅茲娜在去年9月2日裁決邦莫達夫婦的3項貪污和串謀控狀表罪成立,須出庭自辯。

65歲的邦莫達在2019年5月3日面對2項指控,也就是收賄220萬令吉和26萬2500令吉,以作為批准聯邦土地統一及複興有限公司(Felcra),投資1億5000萬令吉大眾信托單位的報酬。

時任Felcra非執行主席邦莫達被指於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時30分至下午5時之間,在大眾銀行的美拉華蒂花園分行,通過芝芝向大眾信托經紀馬希阿都哈密收賄。

另一項控狀指出,邦莫達於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點出於同樣目的,通過芝芝的名義向信托單位顧問諾海里收取33萬7500令吉賄金。

45歲的芝芝面對3項在相同地點、日期和時間與丈夫串謀犯罪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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