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長:遵從指南免違法 發虛擬幣須問過國行
(吉隆坡26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提醒有意在我國發行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及加密貨幣的機構,需確保他們諮詢過國家銀行,並遵從國行所定的指南,以免違反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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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國會下議院回答公正黨旺沙馬朱區國會議員拿汀巴杜卡陳儀喬詢問有關比特幣的監管單位及財政部如何監督這個虛擬貨幣,如是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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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政府無意禁止,會以開放態度看待虛擬貨幣這個新金融科技,而國行也會是負責監管虛擬貨幣的單位。
“我們不要說我們要禁止,我們要抱持開放心態,但須遵從現有條例,不要在沒有國行發佈的指南及指示下,進行違法行為。”
“作為所有新金融科技監管單位的國行,目前仍在針對監管虛擬貨幣的模式進行深入研究,而財政部也須謹慎監督虛擬貨幣。”
他要提醒所有有意發行這個新金融科技,無論是比特幣或加密貨幣都好,不管來自哪裡(國家),都要先諮詢國行,因為國行將是決定金融制度的執法單位。
“我作為財政部長,同樣需諮詢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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