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財長:是否解散國復會 由內閣和政府決定

(吉隆坡6日訊)財政部長東姑賽夫魯指出,解散國家復甦理事會與否,取決於內閣和政府的決定。

他昨日以國會書面回複行動黨峇眼區國會議員林冠英時說,國家復甦理事會並沒有任何行政權力,國復會僅作為政府的諮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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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國復會是由政府和反對黨代表在內的經濟、社會和教育專家所組成。

他指出,內閣是於去年7月21日通過財政部內閣備忘錄,成立國家復甦理事會。該會也在今年召開9次會議,並提出各項方案和關鍵措施,包括涉及各領域外勞短缺、涉及協助微型與中小型企業(PMKS)解決現金流、教育部機構在冠病疫情期間遭關閉而引發輟學的問題。

他說,國復會也針對安全和糧食供應賦權、旅游業潛力仍處於最低水平,並沒有反映出積極的複蘇表現等問題,提出各項意見。

他表示,國復會於去年7月展開的國家復甦計劃第一階段(PPN 1.0)取得成功,該會所提出的建議也獲得政府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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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巫統主席拿督斯里阿末紮希指出,一旦國陣和巫統大勝,就不再需要國家復甦理事會或者類似組織存在於政府、私人界、學術人員和非政府組織了。

他是在臉書發表題為“國家復甦理事會,復甦了什麼?”文章時說,國復會應該解散,因為其功能不清不楚、沒有必要,而且與其他政府的智庫和機構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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