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明年賠償9.9億 21大道凍結漲路費

(吉隆坡27日訊)財政部宣佈,政府將撥款9億9443萬令吉,以落實凍結過路費調高及取消摩多過橋費。國內21條高速大道原於明年調高的過路費已被凍結。與此同時,摩多使用檳城第一與第二大橋以及柔佛州馬新第二通道的過橋費,也將於明年1月1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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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林冠英於今日發文告宣佈,國內21條高速大道,包括南北大道,原可於2019年期間調高過路費,但內閣於2018年12月12日決定凍結這些高速大道所有級別車輛的過路費。

他說,凍結調高所有級別車輛在21條高速大道的過路費,政府的估計賠償約為9億727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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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政府也凍結巴士在8條大道的過路費調高,所需賠償費用估計168萬令吉。

“還有,從2019年1月1日起,也取消摩多在檳城第一與第二大橋以及馬新第二通道的過橋費,政府估計將每年賠償特許經營公司約2000萬令吉。”

減輕人民生活負擔

林冠英說,全盤凍結過路費調高的考量,是基於希望聯盟領導的聯邦政府有責任減輕人民的生活負擔。

他說,政府這項決定大大增進2018年11月2日所宣布的2019年財政預算案中,只凍結調漲所有城市高速公路過路費的政策。“政府正在研究最好的方法來落實希望聯盟宣言內的承諾,而凍結過路費的調高就是致力落實的一部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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