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国内

豪宅种大麻树表罪不成立 前外交官父子无罪释放

(淡马鲁13日讯)淡马鲁高庭昨日裁定,前外交官拿督再纳阿比汀及儿子莫哈末里扎在涉及贩运989.6克大麻、藏有大麻油及种植102棵大麻树的案件中,法官基于控方无法提出足够的表面证据,两人获判无罪释放。

承审法官罗斯兰在控方完成举证后裁定,控方未能证明82岁的再纳阿比汀及56岁的莫哈末里扎涉及相关罪行,因此无需两人出庭自辩,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Advertisement

代表被告父子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法汉指出,法庭认为控方调查存在明显漏洞,包括调查不足、地形因素造成的不可能性,以及未能将两名被告与在产业内发现的违禁品直接联系。

他说,法庭接纳辩方论点,即在彭亨文冬贞德拜甘榜桑桑希里一间住家产业内发现的102棵大麻植物,从第一被告当时所在的位置无法以肉眼看见。

“法官指出,当地地势起伏、坡度陡峭,加上茂密的热带植物形成所谓的‘影子区’,使得当时78岁的再纳阿比汀在车库或主屋位置,都不可能看到或知道有关种植地点的存在。”

他说,法庭同时裁定控方未能证明两名被告对有关屋子拥有排他性控制权。审讯期间的证据显示,该住家并未上锁,可能被多方第三者进出。

ADVERTISEMENT

法官也指出调查团队存在多项“错失的调查机会”,使得他们发现的证据不足以成为可靠且安全的证据。

此外,他说,针对第二被告莫哈末里扎的电子设备所进行的数码法证分析显示,没有任何通讯记录、短信、电话或电邮,可将两父子与相关犯罪活动联系起来。

“法庭认为,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谋意图)的规定不能用来填补控方在举证方面存在的巨大漏洞。”

他说,法庭也注意到警方突击行动时,再纳阿比汀表现合作且显得惊讶,并没有表现出恐惧或试图逃跑的迹象。

“法官总结,控方的案件仅建立在怀疑之上,而非可信证据,因此裁定两名被告在三项控状中无罪释放。”

两名被告的辩护团队除了莫哈末法汉外,还包括资深律师莫哈末沙菲宜阿都拉、魏永康(译名)及M纳烈斯;控方则由彭亨州检控主任沙里札依斯迈及副检察司英旦努希娃妮与诺莎菲卡诺丽达主控。

根据控状,被告父子被控于2022年5月21日傍晚6时10分,在文冬贞德拜甘榜桑桑希里一间住家联合贩运989.6克大麻。此控状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强制死刑。

两人也被控在同一时间地点藏有60毫升大麻油,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9(1)(b)条文,并可在第9(2)条文下被判监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们也被控在同一地点种植102棵大麻植物,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B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及不少于6次鞭刑。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