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5日讯)两名未成年少年因谋杀一名17岁少年罪成,被判在霹雳苏丹恩准下无限期扣留;两人随后向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刑罚及保释,以继续学业及照顾年幼孩子,不过今日遭上诉庭驳回。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末卡玛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定,两名申请人所提出的理由,不构成批准保释所需的“特殊或例外情况”。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王志君(译音)及拿督斯里莫哈末拉兹。
根据案情,两名前学生于今年1月13日被太平高庭裁定谋杀一名17岁少年SM罪名成立。死者为女被告的弟弟。
案件于2019年7月5日下午3时至6时之间,在霹雳甘文丁一个住宅区发生。
犯案时皆未成年
由于两人在犯案时皆未成年,高庭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97(2)条文,谕令他们在霹雳苏丹恩准下无限期扣留。
案发时,男被告仅15岁,女被告14岁,目前两人分别为22岁及21岁。
两人在审讯期间一直获准保释,直到高庭作出裁决后才被收监。他们此前各以2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须遵守每周两次到警局报到,以及限制行动与出境等条件。
称要继续学业照顾孩子
男被告代表律师阿末法兹今日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目前正在修读工商管理课程,并已取得文凭资格。
他说,其当事人希望继续完成大学学位,若持续遭扣留,将被迫中断学业。
另一方面,女被告代表律师努艾达在联同律师罗杰斯出庭时指出,其当事人目前已婚,并育有一名两岁孩子,仍处于哺乳阶段。
她说,女被告被扣后,孩子起初由其亲生父母照顾,但由于两老身体欠佳,目前改由叔叔与婶婶照料。
她也指出,目前案件上诉程序仍未排定案件管理日期。
不过,副检察司扎基阿斯拉夫反对两人的申请,并认为案件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况,因此不应批准保释。
高庭法官诺鲁维娜此前在判词中指出,两名被告干案前曾进行预谋与准备,目的在于攻击死者并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后,再给予致命一击。
根据案情,死者遗体被塑料包裹后,弃置在邻居住家后门,双手也遭捆绑。
法医病理学家供证指出,死者因颈部刺伤导致失血过多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