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4日讯)7名中国籍男子以森林城市一个公寓单位为据点,设置加密货币投资应用程式,诈骗越南人出钱投资,今日在法庭面控时认罪,各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需以监禁6个月代替。
7名被告分别是陈伟伟(35岁)、徐来武(37岁)、任子龙(25岁)、李江(31岁)、黄耀麟(27岁)、李立波(25岁)及陈辉(31岁),他们是于今早由依斯干达公主城警区警员,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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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上述7人于8月25日下午1时45分,在森林城市一个公寓单位,以团伙的形式犯罪。
控状也指出,7人设置一个加密货币投资应用程式,企图欺骗和游说越南人交出金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20B(2)条文(刑事串通)。
华语通译员在庭上向7名被告念出控状后,7人皆表示明白,并且认罪。
法庭给予7名被告选择监禁或罚款为刑罚,7人皆选择罚款,因此推事阿蒂法哈姿玛判处7名被告各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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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聂诺阿蒂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