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罗士打3日讯)38岁辅警今日在米都地庭承认收取500令吉贿赂金,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苏菲安在法官普丽西拉面前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哥打士打县警区防范罪案和社区安全组任职时,于2021年3月6日,在吉打州土地与矿务局前,违反职业操守接受一名人士所给的500令吉。
Advertisement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若罪名成立,可面临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求情时,莫哈末苏菲安请求从轻处罚,理由是他需抚养4名仍在就学的子女,妻子是家庭主妇。
此案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为莫哈末祖法德里副检察司,而被告则未委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