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送印尼偷渡客入馬 人蛇集團1週賺80萬

(八打靈再也16日訊)3名印尼籍人蛇集團首腦利用馬六甲海峽為偷渡通道,將非法移民從印尼“護送”入我國,即馬六甲、柔佛、森美蘭、雪州及霹靂州,一星期可撈到最高8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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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文《大都會日報》報導引述消息說,3名印尼籍幕後操控者,分別稱為哈倫(卅餘歲)、卡馬(50餘歲)及夫安羅柏(40餘歲),他們皆有8至15輛平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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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說,3名幕後操控者以印尼的巴淡島、民丹島、卡里曼島、孟加立斯島及魯帕島為召集移民的據點,因為這些地點只需耗時30至45分鐘。

 

3幕後操控者是印尼人

 

“他們皆有自己的’經營鏈’,90%為印尼人,其他的則是與他們勾結的我國公民;他們一批人各自為船夫、拉船上岸者、探子(tonto)及看守員,熟悉一切人蛇活動,一般是在晚上8時至早上6時行動。”

 

據知,非法移民依據人蛇分子所提供的配套,支付800至1200令吉的費用,若要求舒服的住宿,譬如住家或酒店,有別於一般在深林的住處,收費為4000至7000令吉;人蛇集團在一星期裡可撈錢至最高80萬令吉。

 

據了解,若非法移民要求安全護送至目的地,收費另外計算,因為一切風險是由人蛇分子承擔;人蛇分子至今多數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將非法移民送往目的地,譬如羅里、改裝的校巴到附近的巴士站。

 

另一方面,報導引述武吉阿曼反人口販賣及非法移民調查組(D3)主任法迪爾說,截至7月31日,小組在行動中逮捕了250名人蛇集團分子,當中有122名為本地人,非法移民則有2000人。

 

他指出,122名本地人為了賺取快錢,不惜背叛我國且拿國家安全為賭注,成為人口販賣活動的主謀,或參與其中與外來者勾結,協助非法移民以各種途徑進入我國。至於落網的非法移民,則以印尼人居首,其次是孟加拉、緬甸及菲律賓人。

 

“他們當中並非所有人都是偷渡而來,部分持有工作准證,當非法偷渡者加上合法的移民聚在一起,就成立了他們的群體(kelompok)。”

 

他說,這些移民除了日常生活所需,也有性方面的需求,所以部分移民經營賣淫的店屋單位,以賺取收入;對此,當局與內政部旗下的其他執法單位合作打擊相關活動。

 

他表示,由於我國的地理位置在鄰國的邊界加上海域遼闊,一些邊界僅是以一條河流來區分,讓人蛇集團方便進行不法活動,加劇執法單位打擊罪案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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