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財案通過期間若國會解散 “新政府須呈新財案”
(八打靈再也25日訊)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阿茲哈哈倫說,倘若國會在2023年財政預算案辯論和尋求通過期間解散,新一屆政府必須在新的國會會議上提呈新的財政預算案。
他接受英文報章《星報》專訪時說,國會可以在任何時候解散。
他指出,首相有權向國家元首建議解散國會的事宜,國家元首可以根據首相的建議同意解散國會,但也有裁量權否決解散國會的要求。
他強調,國家元首擁有解散國會的絕對權力。
他表示,國會下議院於10月7日提呈2023年財政預算案後,財案的政策和委員會階段辯論及尋求通過期最多33天。
他說,根據議會常規闡明,財政預算案的政策辯論階段為期13天,而委員會階段則為期20天。
“一般上,我會將財案政策辯論階段設定為7至8天,而委員會階段則是10至12天。”
他指出,如果國會在解散之前未通過2023年財政預算案,政府仍可在綜合基金下支付公務員工資和養老金等。
他表示,根據聯邦憲法第98條文闡明,綜合基金的費用是包括對失去職位的補償、酬金、支付所有政府債務及法庭任何裁決的款項。
“那些未計算在綜合基金內,但卻由該基金所支付的支出,均應包含在財政預算案內。然而,若是向綜合基金收取的支出,則無需涵蓋在財政預算案中,你可以繼續支付。”
第十四屆第五期第三次下議院會議將於10月3日開始至11月29日,為期32天。原本定於10月28日提呈的2023年財政預算案,也已經提前至10月7日。
今年大選的傳聞甚囂塵上,坊間傳聞政府或在提呈財政預算案之後就解散國會及舉行大選。
在8月27日,國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為國盟大會總結及致閉幕詞時更聲稱,內閣成員告知,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將親自提呈2023年財政預算案,他也預料國會將在財案提呈隔天解散。
國會改革是目前主要目標
對阿茲哈而言,國會改革是他目前的主要目標。
“假設第十四屆國會的屆滿期落在2023年7月16日,那麼我們還有10個月的時間推動國會改革。”
他希望能加強國會特別委員會的功能,並在未來10個月內提升至更有意義的層面,而不僅僅只是停留在政治層面。
他也樂見國會能盡快通過國會服務法案,以賦予國會自主權和自行制定政策。
另一方面,阿茲哈形容,雖然國會下議院難免會出現議員吵架的情況,但國人也不應忽略議員們針對政策展開辯論和給予建議的舉動。
“我們每天必須開會長達8至10小時,當中不乏有3至5分鐘的小規模衝突。”
“有時人們只看了3到5分鐘的吵架片段,就忽略議員在那9個小時展現的良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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