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檳州立法議會議長拿督劉子健指出,因受緊急狀態條例的影響,檳州第十四屆第四季第一次會議無法如期在6月召開。
他說,他於今年4月23日已代表檳州議會,向首相署國家安全委員會(MKN)總監提出書面申請,以讓檳州第十四屆第四季第一次會議,可在緊急狀態條例實施期間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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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有關申請是在檳州法律顧問咨詢了國家總檢察長辦公室的法律意見後被提出。
他說,在申請信函中,他表達檳州立法議會打算在6月舉行,同時會在議會上通過幾項有待議決的動議,包括18歲及以上者可成為全國大選候選人的動議。
他指出,MKN於5月20日時通過書面回函,指國家應急管理技術委員會和國家安全委員會,已開會深入審查和討論此事項及給予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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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N在反饋中指出,在國家緊急狀態條例仍然有效下,檳州立法議會不宜召開。目前全國冠病確診病例仍非常高,因此任可涉及人數多或群聚的活動都是沒有必要的,以免病毒擴散。
劉子健希望國家緊急狀態條例能早日結束,以讓檳州立法會盡早恢復州憲法所賦予的職務,舉行第十四屆第四季第一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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