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勿在外批評議長決定

(吉隆坡)國會下議院議長班迪卡認為,如果國會議員不滿意議長的決定,他們大可依據議會常規43條文提出意見。

他說,因為不滿意議長的決定,從而在外頭說“議長苛刻”,甚至上了部落格,那是把事情給沒有必要的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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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議長的職責只是在執行任務。

配合國會成立50年金禧紀念而舉行的“提昇國會機構”研討會,邀請多名朝野議員和學術界人士主講,包括前副首相敦慕沙希淡、首相署副部長拿督迪溫馬尼、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陳勝堯和沙登國會議員張念群、以及來自馬大、理大及北大的教授。

當班迪卡為研討會主持開幕後,大會播出過去一年來發生在下議院的3段錄影片段,包括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卡巴星非議豐盛港區國會議員拿督阿都拉迪宣誓時沒有舉手,班迪卡以“可能他手痛”打圓場、行動黨蒲種區區國會議員哥賓星出言不遜,被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禁足、以及回教黨武吉干當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尼查宣誓後,高喊“人民萬歲”及綁上“解散霹靂州議會”黑絲帶,結果被班迪卡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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