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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沒深思熟慮就支持法案 楊美盈質疑是否正確

(八打靈再也1日訊)行動黨峇吉里區國會議員楊美盈提出質疑,國會議員在不經深思熟慮下便支持一項法案,這是否正確?

發表文告說,2022年煙草產品和吸煙管制法案在上周三提呈國會一讀,當是國會議員首次閱讀該法案,而在那之後,針對該法案的優缺點出現了許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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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法案中討論最多的是“禁煙世代”(GEG),而事實上,在2022年煙草產品和吸煙管制法案提呈國會的前一天,紐西蘭的國會提呈了無煙環境和管制產品(煙草)修正法案,這也是紐西蘭版本的“禁煙世代”。

她聲稱,我國和紐西蘭在提呈上述法案上,出現了不同之處。據紐西蘭海關,非法卷煙流行率為6至7%(或根據煙草業則是11.5%),紐西蘭的目標是規定在2009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士,禁止吸煙(不包括電子煙)。

“而根據衛生部數據,我國的非法卷煙流行率為28%(或根據煙草行業則是57.3%)。執法能力弱了4倍,確旨在兩年內,開始禁止在2007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士吸煙或擁有任何煙草產品,包括電子煙。”

楊美盈質疑,我國是否可在相關日期開始落實“禁煙世代”,及是否應將電子煙納入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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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明,紐西蘭的“禁煙世代”禁止銷售、供應和交付煙草產品給2009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而馬來西亞的“禁煙世代”措施,則是涉及在2007年1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人士。哪個禁止類型更有效?這類禁止是否正確的做法?

她強調,2022年煙草產品和吸煙管制法案是一項新法案,其中還包括如電子煙行業監管、普通包裝及禁止展示等。此法律生效後,對社會帶來什麼影響?民眾必需留意的是,沒有監管影響評估報告可供國會議員考慮。

她表示,執法方面,2022年煙草產品和吸煙管制法案賦予執法人員更大權力,而紐西蘭的執法人員僅有權進入非住宅場所或住處進行調查,其它的執法行動則須取得授權令。

她問到,為什麼馬來西亞的執法人員需如此多權力,而紐西蘭的執法人員不必?這些條款是否侵犯了個人隱私和人權?

楊美盈坦言,對於上述大部分問題,她並沒明確答案,並想聽聽來自社會大眾的更多意見。

她相信,大多數國會議員也希望這樣做,他們可能對法案有更多疑問需獲答案。

她指出,紐西蘭的國會議員有4個月時間就修正法案作出考慮,但預計馬來西亞的國會議員將在不到一周時間內,便須決定一項全新的法案。

她希望,有關部門可將2022年煙草產品和吸煙管制法案發送至國會特別委員會,以便與不同的利益相關方進一步商議,而衛生部將對法案進行全面監管影響評估。

“來自委員會的報告隨後可提交給國會議員,以更全面考慮有關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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