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9個月接472虐待投報 多數加害者為父親

(八打靈再也11日訊)警方在過去9個月內共接獲472宗虐待投報,脾氣暴躁及不耐煩的個性是主要因素,其中最多的加害者竟然是受害者的父親!

全國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總監向《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警方數據顯示,虐待案中的加害者以受害者父親居首,高達144人,其次是母親(137人),接著是保姆(71人)、托兒所保姆(34人)及繼父(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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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警方發現大多數虐待案發生在受害者的住家,多達319宗,接著是在保姆的家(72宗)、擁有執照的護幼中心和托兒所(36宗),以及非法的托兒中心(5宗)。

“其他案發地點則是在受害者阿姨住家、公眾場所、福利之家、學校及祈禱室等。”

她指出,根據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所發生的多宗虐待案,警方共傳召528名男女嫌犯助查,這些人包括受害者母親的男友、養父母、繼母、叔叔、孤兒院的負責人、保姆的丈夫及老師。

“同期,共有198名受害者因父母和監護人脾氣暴躁及無法控制自己情緒而遭受身體虐待,也有部分個案是關於疏忽照料而導致受害者從床上、腳踏車及桌子上摔下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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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警方也發現某些個案中的受害者被囚禁,或無人看管情況下受虐,甚至有看護粗心大意而造成受害者誤食肥皂、不明液體或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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