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全國警察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阿都加里爾聲稱,民眾若是擔心或懷疑自己被打假針,可前往附近的警局報案,讓警方調查。
他發表文告表示,那些擔心被打假針的民眾,可在注射完畢第二針的接種疫苗30天內,到合法的醫療實驗室進行冠病中和抗體檢測(Covid Neutralizing Antibody Test),以確定體內是否有冠病的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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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繼昨天發表文告,指警方迄今共接獲13宗發生在5個州屬的打假針指控投報後,警方仍接獲有關民眾擔心類似情況的投訴及質疑。
另一方面,針對販賣冠病疫苗欺騙案的問題,他則表明,警方迄今尚未發現任何人或集團涉嫌企圖私下販賣冠病疫苗給公眾的事項。
“民眾可向警方報案,由商業罪案調查部警察以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來調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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