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史上最大走私案 1噸毒品 太可怕

(汝來28日訊)關稅局與警方聯手偵破我國史上最大宗毒品走私案,起獲重逾一噸、價值估計7112萬令吉的冰毒及海洛因,並且逮捕6人歸案。

Advertisement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蘇博馬廉今早在記者會上指出,執法單位是於5月22日,分別在巴生港口及史里肯邦安一間超市展開突擊取締行動時,偵破此案。

ADVERTISEMENT

 

他說,在取締行動中起獲的毒品分別為1187公斤重、估計價值7100萬令吉的冰毒(Methamphetamine),以及750克重、估計價值12萬令吉的海洛因。

 

“關稅局執法隊伍在突擊檢查史里肯邦安一間超市單位時,發現一個集裝箱裡頭有40個裝在麻包袋內的箱子,打開包裝後,全是裝有水晶狀及粉狀可疑物品的小袋子,相信是冰毒和海洛因。”

 

他指出,執法人員當場逮捕5名男子,當中有3人為緬甸籍,其餘2人為大馬籍。經過追蹤,當局事後在蕉賴逮捕另一名涉案的超市女董事。落網的6人年齡介於22至48歲,目前正被警方延扣。

 

“調查顯示,有關集裝箱以裝載食品名義申報,從緬甸送抵巴生港口,相信是由一個集團操控,準備在本地進行交易;至於該集團是否運作已久、與緬甸的不法集團有何關聯,仍在調查中。”

 

除了毒品之外,當局同時在集裝箱起獲估計價值9萬5000令吉的走私香煙、煙草和藥物,涉及稅務高達100萬令吉。

 

“這些沒有獲得關稅局核准的物品包括124萬支香煙、1000公斤煙草、1500公斤咀嚼煙草及1300公斤各式藥物。”

 

他說,走私毒品案件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下調查,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死刑或終生監禁及鞭笞最少15下。

 

至於私煙及私藥案件則在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a)條文下調查,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最少10倍、最多20倍起獲物品的價格,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他感謝大馬警隊的專業合作,關稅局將繼續與警方配合,聯手打擊罪案。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