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警方:除非獲民航局批准 禁用無人機

(吉隆坡27日訊)警方提醒各造包括媒體在行動限制令期間,不可在全國任何地點操作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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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空中行動部隊(PGU)無人機組主任拉沙阿扎丁警監說,在未獲大馬民航管理局(CAAM)發出准證之下操作無人機即抵觸2016年大馬民航條例,個人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判監3年,企業公司則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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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馬新社說,警方於限行期間在全國發現4宗未經警方允許,以及不獲民航管理局發出准證以操作無人機的案件。

 

“警方正徹查有關案件,並準備使用無人機干擾器,以確保沒人在未經批准之下在任何地點操作無人機。”

 

拉沙阿扎丁說,警方在全國包括實施加強行動限制令的地區使用無人機進行空中監督。

 

他指出,使用無人機的措施的確有效,特別是在限行期間發出廣播及提醒,以遏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

 

民航管理局在4月7日批准警方通過空中行動部隊無人機組操作無人機,以在限行期間展開監督工作及執法。

 

該局也說,警方在武裝部隊及3家私人無人機公司的配合之下,執行無人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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