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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9日讯)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建议银行将可疑资金转账的“冷静期”,从目前的12小时延长至48,甚至是72小时,以便有充分的时间来防止客户在金融诈骗案中损失资金。
南利接受国文《每日新闻》的访问时指出,进一步加强银行体系的安全防护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如此一来,金融犯罪者就无法利用现有的系统漏洞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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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仅要考虑商业利益,推进更快捷的转帐交易,还应该考虑到减少金融诈骗案所带来的风险,确保民众的存款安全。”
他说,更长的“冷静期”将有助于阻止客户的资金被转移到钱骡的户头,如果能在这个阶段阻止资金转账,受骗者可在48至72小时内察觉,并减少资金损失。
“即便警方与银行系统有合作,如果银行始终坚持效率优先,那么金融犯罪问题将无法解决。”
根据昨日的报道,反贪污委员会建议政府,立即建立一个涉及多个主要机构的中央网络,以应对日益严峻的金融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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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利为此表示,各方尤其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全面合作,以遏制金融诈骗案,因为受骗者的数量正在持续增加。
他进一步补充,目前国家的金融体系还需要加强对资金汇出国家的监管,确保资金流出合法,而非仅仅是为了商业交易而进行,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设施,以确保金融犯罪案得以遏制。
“资金外流需要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它不仅仅是履行商业交易的责任,而是要有清晰的监管措施,确保金融犯罪案不会发生。”
他说,警方并不排除使用科技手段来监管,但所有系统必须加强安全特性,以对抗犯罪行为,因为现今的犯罪无迹可寻,警方也无法确切知道幕后黑手的身份。
另一方面,南利强调,预防金融犯罪的工作应从相关机构开始,而不是单纯依赖警方在受骗者被骗后采取行动。
“这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警方的职责是调查,但预防工作应在所有相关机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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