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警方多媒體委會警告 散播假消息必遭嚴懲

(吉隆坡27日訊)警方及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今日警告民眾,即刻停止散播有關武漢肺炎的不實消息及謠言,否則將遭到執法單位的嚴厲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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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已有4人被鎖定為散播假消息的源頭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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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及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譴責散播不實消息及謠言的不負責任行為,因為這除了會引起民眾恐懼及製造社會恐慌,甚至會衍生混亂破壞國家穩定。

 

“對此,執法單位絕對不會包容及出妥協。”

 

警方及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在一份聯合聲明中指出,社交媒體及網絡訊息是散播假消息的主要平台,民眾在發表任何消息或資訊前,務必先經過查詢。

 

 

在《刑事法典》第505(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和破壞公眾安寧)條文下,散播假消息者一旦被定罪,可以被判處坐牢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外,涉及者也可以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10萬令吉,或判處坐牢1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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