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反貪會聯手 納吉再控25罪
(吉隆坡20日訊)在一馬(1MDB)醜聞中,個人戶頭被指接收26億令吉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將面對25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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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昨天遭大馬反貪污委員會逮捕後,今天同樣因為26億令吉被指匯入其個人戶頭的案件而遭警方逮捕。全國副警察總長警察總長丹斯里諾拉昔說,警方獲得總檢察署的同意後逮捕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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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發表文告說:“警方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下,逮捕和提控納吉。”
諾拉昔說,警方發出此文告時,納吉仍在敦拉薩路238大廈的刑事罪案調查局總部接受調查。
“副檢察司將在上述法令4(1)條文下,把納吉提控至吉隆坡地庭。”
65歲的納吉將在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23(1)和24(1)條文下,被控4項罪狀,以及另21項控狀是根据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4(1)(a)條文提出。
全國副警察總長丹斯里諾拉昔發表文告說,納吉將面對9項接收非法活動收益、5項使用非法活動收益,以及7項轉移非法活動收益的控狀,總額為6億8100萬美元(現約28億令吉)。
“警方和反貪會合作逮捕和提控納吉。”
記者與法庭确認後證實,納吉的案件將於今午3時在地庭法官阿祖拉面前提堂。
納吉今天上午9時20分乘坐的黑色Alphard休旅車,抵達刑事罪案調查局總部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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