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介入查黃傳好案

(雪蘭莪‧沙登)雪州總警長拿督卡立說,警方已經接獲反貪污委員會及雪州行政議員劉天球的特別行政助理黃傳好雙方的投報,同時已經對這宗案件展開調查。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8(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條文及微型罪案法令14(謾罵公務員)條文調查這宗案件。

Advertisement

此外,他也針對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下令所有雪州議員以及他們的秘書或助理,不得在雪州政府大廈以外的範圍接受反貪污委員會的調查,發表談話。

卡立說,目前他還沒收到或看過雪州政府的指示,即要警方也以相同的手法向雪州議員及他們的助理或秘書錄取口供,因此有關指示是無法獲得遵從的。

他還說,況且現有的法律也沒規定警方只能在特定的地點向證人錄取口供。

“只要警方認為有關場合適合錄口供,那麼警方就會當場執行任務。除非修改現有的法律,否則警方是不會遵從有關指示。”

ADVERTISEMENT

卡立也相信,有關指示是雪州政府僅針對反貪污委員會所提出,因此警方會依照他們一貫的辦事手法行事。

3男子掏手銬捉人

黃傳好誓死抵抗

週五(8月14日)因抗拒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強行逮捕而受傷的黃傳好聲稱,3名沒有表明身份的陌生男子,當天見到他之後,立即掏出手銬準備逮捕他,他當下的本能反應就是誓死抵抗,混亂中被推倒在地上,傷及右膝及胸口。

他指出,5名早前與他和代表律師會面的官員已答應,讓他基於人身安全理由,在前往布城反貪污委員會總部前,先到警局報案。

“這是我們談好的協定,沒想到一下樓就遭到3名陌生男子的埋伏,5名官員全程保持緘默。我們報案時,才知道這3名行徑蠻橫的陌生男子也是反貪污委員會的官員。”

為了討回公道,黃傳好曾要求先前5名官員報上3名動粗官員的名字,孰料他們竟然聲稱不知道他們的名字,還一度裝作不認識3名動粗者。

詢及他為何在報案前放聲哭喊時,黃傳好說,他當時腦子裡想的是他到底做錯了甚麼,為甚麼會遭到官員如此粗暴的對待,心情失望透了。

人不見沒關係

最重要保護文件

“我人不見了沒關係,最重要的是所有文件絕對不可以不見。我一定要保護好文件,把它放在一個最安全的地方!”

黃傳好今日(週六,8月15日)依靠四腳拐杖,一蹶一蹶地走進行位於八打靈再也的行動黨總部。

尾隨他的還有兩三名黨員,他們攙扶他步行之餘,也擔任“保鏢”的角色,保護他隨身攜帶的包包。

包包內裝的不是日常用品,而是黃傳好於2008年至2009年間,在雙溪比力的各項選區撥款資料,也就是反貪污委員會“覬覦”的文件。

黃傳好指出,雪蘭莪州政府已下令,反貪污委員會只能索取副本資料,若官員必須查證正本資料,只可以到雪蘭莪州政府大廈查閱。

“我擔心正本文件會被人刻意修改,試圖製造一些無中生有的資料,所以我必須保護所有文件,就算人不在,文件仍存在。”

他強調,他從來不曾逃避反貪污委員會的調查,也隨時給予合作,就算當局現在以嫌犯之名逮捕他,他也願意接受盤查。

他說,沙登醫院醫生已給他7天病假,但他一定會於下週四(20日)上午9點,準時向布城反貪污委員會總部報到。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