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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不會發函指示助查 民眾別上當

(加央21日訊)警方絕對不會發公函指示案件嫌犯或涉案人到警局協助調查,所以公眾受促勿上當,上述“公函”皆具詐騙成份。

玻璃市警察總部臉書日前接到一名網民私信,以查詢她所接到的一封由玻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簽署的公函,指懷疑她涉及高達268萬令吉的洗黑錢案件,因此指示她在特定時間內給予配合,否則玻州警察總部將會發出逮捕令,並且凍結她的銀行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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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中甚至指示她在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8條文下,對其他人保密,否則將被視為違法。

玻州總警長拿督莫哈末否認警方發出上述信函,並促請公眾可向國家詐騙應對中心(NSRC)熱線997投報,或者直接聯繫玻州警察總部熱線:04-987 2222或玻州警方控制中心(CCC):04-987 2418進一步查詢。

文告中也鼓勵公眾下載Semak Mule手機應用程式,或登入https://semakmule.rmp.gov.my官網,查詢求證。

公眾也受促關注玻州商業罪案調查組臉書專頁(cybercrimealertrmp/jsjkperlis),以掌握最新的商業罪案犯案手法,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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