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售太子道地段非個人決定 盧界燊促首長出示記錄

(檳城3日訊)檳州民青團代團長盧界燊今日挑戰檳州政府出示首長機構會議記錄,證明出售太子道地段是董事部或有關委員會的決定,否則就是“一個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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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州政府不公開首長機構會議記錄,那就證明民政黨並沒有說謊。”

盧界燊說,在2009年首長機構法令下,該機構並沒有明文規定董事部或委員會管理首長機構運作,而在相關法令第6條文下也清楚註明唯有在檳州首長或首長指定人在場的情況下才可以批閱相關文件,因此這不等於是一個人的決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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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列明這項規定下,檳州政府是否有在首長機構裡成立一個委員會以進行監督工作?而檳州人民是否有權知道首長機構的架構及人事運作?”

盧界燊也抨擊林冠英避開不解釋首長機構賣地程序,進而將焦點轉移去談行政議會賣地程序一事是在混淆人民。

“整個2009年首長機構法令賦予檳州首席部長極大的權力,州政府能夠否認這一點嗎?”

會上,盧界燊也強調在2009年首長機構法令中已再次證明行動黨檳州政府的“貓政策”精神已死並被埋葬了。

他也引用“一隻手指指向別人時,另外四隻手指指向自己”來嘲諷林冠英在指責他是騙子時,其實自己也是騙子。

“但我不會說他是騙子,因為我平時的教養不允許我這樣做。”

與會者尚有檳州民青團秘書張引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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