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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為實絕不偏袒” 總檢署否認選擇性檢控

(八打靈再也19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侖強調,總檢察署在提控任何人時,都是以調查得出的證據和事實為基礎,而不是基於任何任何一方的敦促或其他因素。

他是針對近期有人指控總檢察署的檢控帶有政治動機,是選擇性檢控或迫害一事發文告指出,總檢察署是按照調查文件中的證據做出決定,且不偏袒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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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根據調查文件中的證據所做的決定,以廉正為核心不偏袒任何人,確保受害者人、證人、被告和民眾,根據聯邦憲法第145(3)條文所賦予總檢察長的權限,獲得適當的公義。”

“若有任何確鑿的供證或證據證明任何人犯下法律條文所規定的罪行,總檢察署將遵循法律來提控相關人士,無論被提控者是什麼地位和背景,並不存在選擇性、出於政治動機和迫害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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