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謀殺電召車司機 2外勞罪成判死刑

(沙亞南28日訊)2名外勞於5年前謀殺一名本地電召車司機,今日遭高庭判處謀殺罪名成立,需執行死刑。

法官努魯胡達努艾妮是在辯方無法提出合理疑點下,判處緬甸籍被告蘇雷(38歲)和印度籍被告古比里星(28歲)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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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兩名被告聲稱不會馬來文的說法不能被接受,因為被告能夠指示受害人從原來要去的地方提前停下來。

她說,在警察調查時,兩名被告也能指點出受害者邁威轎車鑰匙的位置。

“受害者的頸部有被拖拽和受傷,而司機位子的安全帶,也找到兩名被告的脫氧核糖核酸。

“盡管(謀殺手法)不算殘忍,但受害者遺體就這麽被遺棄在車內,顯示被告對受害者沒有同情心,因此我同意控方的論點,並判處兩名被告繯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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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雷和古比里星之前分別是菜市場助手和羅里跟車員,他們被控於2018年6月21日晚上10時許,在士拉央一個停車場,致死Grab司機艾曼羅斯里(27歲),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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