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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郭素沁判賠30萬 嘉馬申請暫緩執行失敗

(吉隆坡21日訊)高庭今日駁回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馬暫緩執行庭令的申請,他因誹謗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挪用雪州子民後裔基金(YAWAS)資金,被法庭宣判需賠償30萬令吉給郭素沁。

郭素沁的代表律師拿督奈爾今日受詢時表示,司法專員拿督莫哈末阿里菲駁回了嘉馬的申請,並諭令嘉瑪支付3000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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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拒絕了嘉馬暫緩執行高庭判決的申請,理由是沒有任何需要暫緩執行的情況。”

對此,嘉馬的代表律師雷金德星在受詢時證實此事,並表示會提出上訴。

高庭是在去年7月26日宣判,郭素沁於2017年入稟法庭起訴嘉馬誹謗一案勝訴,並諭令嘉馬必須在14天內賠償30萬令吉予郭素沁。

郭素沁是在2017年4月6日入稟高庭起訴嘉馬誹謗,索償1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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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訴狀中說,嘉馬在2017年3月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指控她濫權及挪用YAWAS的200萬令吉,並把新聞發佈會的視訊上傳到個人臉書及優管(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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