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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李顯龍案下判 《網絡公民》主編須賠27萬

(新加坡14日訊)新加坡高庭昨日下令已被吊銷執照的時政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網站主編許淵臣,針對一起誹謗案,支付總理李顯龍8萬7832.93新元(約27萬令吉)的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網絡公民》在2019年發表一篇關於毆思禮路38號故居的報道,李顯龍指文章具誹謗性,要求許淵臣撤下所有相關的文章和內容,但許淵臣拒絕。李顯龍在2019年正式起訴許淵臣和文章作者。案件上個月下判,高庭判李顯龍勝訴,獲得21萬新元(約64萬令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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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媒報道,涉及這起誹謗案相關費用的聆訊今早在高庭舉行。許淵臣的代表律師林鼎在法庭宣判後,在社交網站臉書貼文說,他的當事人被令賠償李顯龍這筆將近8萬8000新元的費用。

總理新聞秘書答覆媒體詢問時說,總理將把所獲賠償全數捐助慈善。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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