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誘3女子投資比特幣 2男子控欺騙罪

(怡保2日訊)兩名馬來男子涉嫌於去年分別誘使3名女子投資比特幣,聲稱投資者可獲得連續7個月20%的投資回酬,今日因觸犯欺騙罪在怡保推事庭面對3項指控。

兩名被告分別是37歲的禮祖安和33歲的阿丹,來自加影,他們都不認罪,怡保推事諾阿茲琳允許2人各以7500令吉保釋候審,並擇定3月9日過堂以進行文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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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官為達里尼副檢察司,兩名被告的辯護律師是哈茲萬、艾祖和諾娜迪雅。

稱可獲20%回酬

根據3項控狀,2名被告分別被指於2020年7月26日中午12時,以及5月8日上午10時,在怡保美露一酒店,分別誘使一名24歲馬來女子與一名49歲馬來女子,以及一名60歲馬來女子投資比特幣,促使她們相信能夠得到連續7個月20%的投資回酬。

控狀指出,如果2名被告不誘使3名受害者,他們不會分別拿出2萬6000令吉與12萬令吉,以及4500令吉做投資,因此2名被告抵觸了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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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控官建議推事以每項控罪6000令吉保釋金讓被告保釋,辯護律師艾祖則以2名被告都來自雪州,在接受警方調查期間給予高度配合,加上保釋金並非懲罰,而且第一被告禮祖安經營賣衣服生意,第二被告阿丹則賣化妝品,2人的銀行戶頭在被調查期間都被凍結了,生意在目前經濟情況下都面對困難,所以建議推事以每項控罪2000令吉,讓他們保釋。

推事聆聽了雙方建議後,裁定2名被告各以每項控罪2500令吉,即共7500令吉保釋外出候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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