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誘客戶投資私吞71.6萬 銀行投資員否認失信罪

(北海25日訊)一名33歲銀行投資專員涉嫌欺騙及失信71萬6000令吉,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時,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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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加尼胜被控于今年6月21日至10月23日之間,在其任職的某間商業銀行北賴鳳凰花園分行,6次誘騙客戶參与該銀行投資計划,繼而私吞有關款項,抵触刑事法典406條文(失信)及420條文(欺騙)。

被告失信款項高達71萬6000令吉;分別是6月21日失信10萬令吉、7月24日失信30萬令吉、9月12日失信3萬令吉、9月13日失信5萬令吉、9月23日失信5萬令吉、10月23日失信18萬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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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萬元保外候審

法官諾哈雅蒂諭令被告以3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須交出護照給法庭保管,明年1月2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卡美妮副檢察司,被告恩辯護律師蘇達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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