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
詢問警方 1月4截止 吉開放申請春節賣煙火

(亞羅士打3日訊)配合明年的農曆新年,吉打警方即日起接受售賣爆竹煙火的准證申請,截止日期為明年1月4日。
吉打警方今日在臉書發布有關通告,有意申請准證者需符合6個條件,即須是18歲以上大馬公民、擁有獲得吉打警方或警區認證的安全儲藏煙火倉庫、持有地方政府發出的商業執照、持有批發商發出的售賣爆竹煙火代理信、已向公司委員會註冊,以及沒有犯罪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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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申請表格,警方只允許售賣小霞光“Happy Boom”及砂炮“Pop-pop”種類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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