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註冊局批准巫統展延黨選

(布城5日訊)巫統展延2017年黨選的申請,獲得社團註冊局證實批准,意味著巫統展延黨選是依章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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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註冊局總監蘇拉亞帝說,巫統展延2017年黨選,符合該黨黨章10.17條文,有關條文賦予最高理事會權力,從原本應該舉行的日期展延巫統大會、支部與區部的競選不超過18個月。

她於今日發文告,指巫統已決定於2019年4月19日舉行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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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註冊局要提醒的是,每個註冊政黨(與和組織)都應該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335法令)》展開事務。”

在這之前,土著團結黨總裁丹斯里慕尤丁於3月1日召開記者會,指社團註冊局理應採取行動對付巫統,但卻允許巫統展延黨選,因此質疑社團註冊局持雙重標準。

他說,巫統上一屆黨選是於2013年10月19日舉行,而巫統主席拿督斯里納吉於2015年6月26日宣布,原定最遲2016年10月19日舉行的黨選展延18個月,以專注在迎戰第14屆大選。 

“這意味著巫統黨員最遲必須於2018年4月19日進行,但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卻於日前宣布,該黨決定展延黨選至最遲於2019年4月19日舉行,且這項決定已獲得社團註冊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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