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註冊官涉案注銷婚姻 夫婦重註冊2女變人球

(馬六甲25日訊)一名本地男子2006年與越南籍太太註冊結婚後,分別於2010年和2011年生下兩名女兒。2012年他為太太申請居留簽證時,赫然發現竟已被婚姻註冊局“取消”了婚姻,原因是當年處理他們註冊事宜的婚姻註冊官涉案被調查,當時的官員建議他倆重新註冊,他也聽取對方建議,詎料兩人重新宣誓註冊結婚後,兩名女兒卻無辜變成非大馬公民。

截至目前,夫婦倆已申請女兒公民權兩次但都被拒絕,分別是2012年申請、2014年被拒,以及2014年申請、2018年被拒,後來同年第三次提出申請,至今尚未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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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3歲的孫源保及33歲太太陳氏燕,今日在友人王志忠陪同下向行動黨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求助,希望內政部能盡快處理他的案件,避免日後面對孩子升學及其他問題。

第三次申請公民權沒下文

邱培棟披露,孫源保夫婦2006年是在柔佛東甲註冊結婚,過後於2010年6月和2011年10月分別誕下大女兒和小女兒。2012年,孫源保欲申請太太的居留簽證時,移民廳官員告知電腦系統顯示,他倆必須回去婚姻註冊局了解情況。

他續說,孫源保在移民廳和婚姻註冊局來來回回10趟後,得知原來2006年有關婚姻註冊官涉及一些案件被調查,造成當時批準夫婦倆的註冊無效,越南籍太太也因而無法延長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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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當時聽從該局現有上司的建議,2012年7月在馬六甲婚姻註冊局重新註冊結婚,而2006年的結婚證書則被收回。”

他指出,事主兩名女兒在同一年12月取得新的報生紙,但國籍一欄從之前的公民變成了非公民,這是因為事主重新註冊婚姻後,兩名女兒變成未婚前所生。

他強調,事主兩名女兒之前的報生紙都註明是公民,也拿到國民登記局發出的MyKid卡,大女兒還曾經做過大馬護照回母親家鄉越南;同時,太太懷孕產檢和生產也都在我國醫院進行。

斥婚姻被取消須有證明 不能兒戲

邱培棟認為,婚姻是不可以隨便被取消的,當局必須要有證明,豈能如此兒戲取消一對夫婦的婚姻,讓兩人再度註冊結婚?

他也認為,當局的做法猶如一個僵化的體制,沒有伸縮性處理人民的問題,導致兩名孩子無辜面對公民權問題,尤其日後升大學、出國、日常醫藥福利都會受到很大影嚮。

“更何況,當一名官員涉及案件,不能就此判定他當時處理的事項無效。這好比一名大學教授涉及一些案件,他之前所批改的考試答案卷是否就該被判定全部失效?這是不合理的做法。”

他表示,根據向內政部了解,該部門正在處理2017年的申請,但他會把此事帶入國會,由國會特別議事廳處理,與內政部長面對面交流,希望能解決此事。

“每次開國會都有議員提出公民權問題,我們認同政府不隨便發公民權,畢竟這牽涉到國家主權,但必須確保伸縮性處理每個個案,譬如這宗投訴,明顯就是官員處理不當,導致無辜百姓受苦,無法享有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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