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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韓江董事會及市廳被駁回 林文麟須付3.6萬堂費

(檳城3日訊)韓江校產信理員林文麟針對韓江教育城起訴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及市政廳一案終有結果,高庭昨日宣判,拒絕林文麟的禁令申請,並接受董事會、市政廳各造的申請,撤銷林文麟的民事案件,林文麟必須負責2項判決的堂費,合共3萬6000令吉。

韓江學校創校人林連登的孫子林文麟,是在去年8月通過律師,針對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向市政廳提呈發展圖,進行發展韓江傳媒大學各項教學設施,起訴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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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麟向檳州高庭申請禁令(injunction),以阻止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發展韓江大學學院,同時要求法庭同樣發出禁令,阻止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處理韓江大學學院的發展圖測。

另一方面,被起訴的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則向法庭提出撤銷林文麟的民事案件。

各造律師經過幾個月的陳詞,檳州高等法庭昨天做出判決。

無充足理據申請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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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昨天下午4時宣判,林文麟在法律上沒有充足理據申請禁令,因此拒絕了他的禁令申請,林文麟必須負責2萬令吉的堂費。

第二項判決是針對撤銷林文麟民事案件的申請,韓江華文學校董事會、繪圖師及檳島市政廳向法官提出撤銷林文麟的民事案件,主要理由是林文麟的起訴案沒有足夠法理,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法官同意撤銷林文麟民事案件的申請,同時諭令林文麟必須繳付1萬6000令吉堂費。

韓江三校董事會總務拿督陳顯裕受詢時證實上述消息,表示此案將暫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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