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綜文:網絡 法令 GST 二手車業面對3挑戰

(檳城訊)檳威摩多汽車商暨銀業公會主席拿督許綜文說,目前汽車商面對眾多挑戰,致使汽車售賣生意不進反退,二手車銷售量在15年前約40至50萬輛,至今天都不見上升。汽車商面對的問題主要有3項,分別是網絡普及化、租賃法令生效以及消費稅實行。

他說,自社交網絡崛起,現今消費者購買汽車前,都會在網絡上進行市場調查,比較價格後再與汽車商交易。業者從售賣汽車賺取的利潤原本就不高,消費者進行市場調查後再向汽車商提出壓低車價的要求,導致業者越來越難從中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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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量無增

他繼稱,我國政府在2010年實行租賃法令,讓二手車買主在取消訂單後能取回90%訂金。雖然此法令能保障消費者權益,但確實對汽車商帶來非常大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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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訂購二手車時,只需繳付車價1%訂金,譬如一輛價值5萬令吉的二手車,汽車商只能收取500令吉訂金;若買主取消訂單,汽車商只能取消50令吉手續費,而必須退還450令吉予買主。”

許綜文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因為在訂車後須數星期申請車貸,在此期間內車上須每日承擔成本包括收購二手車的貸款利息、保養費、租金、員工薪水、執照費、電話費及汽車貶值。因此50令吉手續費不僅令汽車商無利可圖,更會造成損失。

而2年前新加坡開始實施消費者檸檬法(產品缺陷法),讓消費者購買汽車後,在6個月內若對汽車不滿意或發現有瑕疵,就可退還予汽車商。他擔心我國政府會效仿新加坡實行類似政策,但他希望這一天不會到來,因為它對汽車商是非常不公平的。他說,政府4月實施消費稅制度並沒有保障汽車商的利益。雖然財政部允許二手車在消費稅制度上可採用毛利制(Margin Scheme),但二手車上可能會因此面對虧損,因此他希望財政部能落實淨利制(Nett Margin Scheme)以保障業者利益。

“所謂毛利制是二手汽車商收購回來的二手汽車,在售賣出去時的差價必須繳付6%消費稅,對汽車商造成虧損。”

他說,汽車商買回來的二手車都必須花錢維修。他舉例,汽車商若以1萬令吉收購,再以1萬2000令吉售出,2000令吉差價就必須繳付消費稅。

針對此,該公會將會向財政部爭取淨利制,即扣除購買二手車成本及二手車維修費後,如果可以盈利才徵收消費稅,反之如果沒有獲利就無須徵收消費稅。

許綜文是於週六檳威摩多汽車商暨銀業公會會員大會上,如是指出。與會者另有副財政溫慶財、財政葉朝中、總務尤富財、副主席邱優迪、黃泳才、信理員林啟興、沙巴車業公會主席楊超良、吉打車業主席鄭國禎。

下月20日晚宴 21日大會

馬來西亞車業公會將於6月20至21日舉辦成立44週年晚宴暨第37屆常年代表大會,許綜文冀望會員們踴躍出席,以壯大公會力量為汽車商爭取權益。

他希望能有更多業者加入該會,以改善汽車商交易上所面對的問題。

有關大會將於檳城喬治市成功酒店舉行,欲出席者可聯絡總務尤富財(0194458894)、黃詠才(0124787675/ 0124737675)、及財政葉朝中(019444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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