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討債潑汽油燒死孟勞 清潔女工認誤殺監7年

(檳城12日訊)3年前疑討債不成而潑汽油燒傷孟加拉籍工友至傷重不治的印尼籍離婚婦,原本被控謀殺罪,但被告今日在控方提呈交替控狀下承認誤殺,被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曼沙里宣判坐牢7年,幸運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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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齡39歲的被告芭蒂瑪,被控於2015年2月4日上午7時50分,在大山腳甘榜峇魯一帶建築工地前,潑汽油放火燒一名孟加拉男子拉祖,誤殺對方,觸犯刑事法典304(b)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原先被控謀殺罪,案件自今年3月中開審以來,控方已傳召13名證人上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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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案情顯示,案發當時被告在建築工地前等死者,見死者與另一同事騎摩多上班,便攔截死者摩多,隨後把準備好的汽油潑向死者,並放火燒死者,這導致死者與同事一起被火灼傷,死者嚴重受傷送院搶救4天後不治。

在被告承認交替控狀誤殺後,辯護律師希麗莎拉瑟加蘭求情說,來自印尼的被告為離婚婦,在大馬當巴剎清潔工賺錢養家,家鄉有父母及4名年齡10歲至21歲的孩子。

她指出,被告已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懺悔,被告之前在印尼及大馬皆無犯罪紀錄,案發後被告遭逮捕也與警方合作。

主控官希瓦蘭芝妮副檢察司則指出,被告犯下的是一項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監禁10年。隨後,司法專員拿督阿曼沙里宣判被告坐牢7年,刑期獲從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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