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讯)觊觎妻子的巨额公积金,一名被指嗜赌和欠债累累的华裔男子竟狠下毒手杀害枕边人;此间高庭最终判处51岁的被告谋杀妻子罪成,监禁30年。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昨日裁定被告蔡振和罪成后,周四聆听控辩双方针对刑罚一事陈词,死者妹妹及幼子陈述受害者所受影响的声明,判处上述刑罚;刑期从被捕日,即2021年5月11日算起。
Advertisement
被告被控在2021年5月9日凌晨2时30分至早上9时30分期间,于吉隆坡文良港的一间公寓单位卧室内,谋杀当年46岁的妻子刘美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介于30至40年的监禁刑罚及鞭笞不少于12下。由于被告已逾50岁,因此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89条文,可免于鞭笞刑罚。
死者死因是窒息
法官在宣读判词摘要时提到,第11名控方证人证实死者的死因是窒息,死因与遭他人捂住口鼻而活活闷死的情况符合。
ADVERTISEMENT
法官说,案发现场是被告的住家,作为一家之主的他,在案发当年是与刘美凤及3名儿子同住,屋子并没住著其他人。
“据夫妇两人的其中一名孩子,即第14名控方证人的证词所指,死者在案发前一晚曾告诉3名儿子打算离婚的事项,并想知道孩子们未来希望和谁一起生活。”
法官声称,上述对话后,死者便返回房内与丈夫就寝,因此孩子和家长之后再也没对谈;第二天早上,他们(孩子)便发现母亲毙命在房内。
法官认为,被告出庭自辩的证词,无法就控方的举证挑起合理疑点,而且没否认曾在案发当晚,与死者同在一间房内睡觉,也未能解释案发前与他同在的妻子是如何受伤。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