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讯)一辆安装了闪光警示灯的休旅车鸣响警笛,在繁忙多车的公路上一路前行,视频在网上流传已引起警方关注,知情者受促提供车牌号码线索协助警方调查!
根据社媒流传的1分零4秒视频,指一辆白色休旅车在三条车道的繁忙公路上行驶时,鸣警笛和开启闪光警示灯,不少车辆闻声让道,休旅车更直接行驶在白色虚线上,一路通行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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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视频指视频于昨日傍晚6时,在隆布大道拍摄,惟警方表示至今未接获相关投报,但已经着手调查。
吉隆坡警察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占祖里助理总监指出,根据流传的视频,并无法确认有关交通工具的车牌号码,至今也未接获相关事件的投报。
“警方也阅览了视频贴文下的评论区,但没有发现任何有关车牌号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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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占祖里表示,视频中显示的情况已明显触犯数条法律条文。
“1959年机动交通工具(构造和使用)第138(1)条规,除了获得许可的紧急车辆,禁止在任何车辆上安装闪光警示灯。有关行为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38(1)条文下被控,一旦定罪,可处以2000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
他说,刑事法典第170(冒充警员)条文也阐明,若案件存在冒充公务员的情节,一旦被定罪,可被处以监禁高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向警方提供更多相关这起事件的线索,知情者受促联系敦李孝式路吉隆坡交警总部,电话:03-2071 9999,或前往临近警局,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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