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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抽屜財物動貪念 女傭偷雇主四點金

(新加坡16日訊)女傭在打掃女雇主房間時,偷走抽屜內的一萬多新元(逾3.1萬令吉)財物,女雇主受訪表示,被偷的包括嫁妝以及珍藏的千元鈔票,會考慮再花錢向當鋪贖回。

新媒報道,來自印尼的維娜(27歲)面對兩項偷竊罪,昨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她昨天被判坐牢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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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自2018年7月起便在金文泰4道的一個組屋單位工作,月薪668新元,主要負責照看雇主的孩子以及做家務。據被告所述,雇主一家對她很好。

2021年10月,被告在雇主房內打掃時,見上鎖的抽屜仍插著鑰匙,於是打開查看。

她看見一抽屜的金飾及現金,動了貪念,隨後將總價值8067新元的財物偷走,其中包括金項鏈、金手鐲、金錐子、金腳鏈等,還有2000新元現金。她之後把偷來的金首飾拿到當鋪套現。

隔月,被告第二次行竊。根據控狀,被告這次偷走雇主3000新元現金,以及800新元的舊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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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於今年1月22日發現金飾和現金不翼而飛,立即報警。

記者輾轉找到了受害的雇主黃女士(40歲),她受訪時表示,失竊的包括自己的嫁妝和“四點金”、孩子滿月時的金飾禮物,以及父母送的舊版千元鈔票。

家人希望能取回更多的財物,也會考慮花錢向當鋪贖回。

將偷來的錢 還債請吃飯

女傭將偷來的錢拿來還債和請吃飯。

庭上揭露,被告把偷走的財物都藏在衣服堆里,事後將現金花掉,也把金飾當掉,部分拿來還債,部分購買新首飾,有些則匯回印尼,還請朋友吃飯,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警方只從被告身上搜出價值180新元的金墜子,其余金飾從當鋪查獲。

留下陰影 不敢再請女傭

受害雇主希望提醒其他雇主,無論如何錢財應保管好。

黃女士說,女傭工作約三年以來,跟家人的關系良好,也很照顧孩子,沒料到她會偷竊。

她建議,當鋪看到有人拿可疑財物上門典當時,可加強檢查,甚至通知其雇主。

事件讓黃女士一家留下陰影,她們至今不敢再請女傭,家翁家婆目前幫忙照顧三名孩子。

文/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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